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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被诉离婚戒毒所开庭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8:3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俊通讯员/清法宣)近日,清城法院把法庭搬到戒毒所,对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明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

  原告李×娣因感情不和再次向清城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判令儿子黄×由原告携带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200元至小孩18岁。清城法院了解到被告黄×玲正在戒毒所强制戒毒,现即将出所戒毒,双方夫妻感情较差,原告从2005年后一直没有回被告处居住,儿子黄×长期同被告及其父母一起生活,案件关键可能是儿子抚养和债务问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清城法院决定到戒毒所进行开庭。

  庭审中,为减少离婚对被告的不利影响,让被告安心进行戒毒,原告积极接受了法官建议,主动就小孩抚养和费用承担作出让步,双方就离婚、小孩抚养及费用承担达成初步意向。

  在债务问题上,双方对是否有夫妻共同债务10000元发生严重分歧,各持己见,互不让步。眼见之前的协议将付之东流,且可能因此影响到小孩健康成长,承办法官于是从双方的诉辩主张入手,逐一背对背地做工作,希望双方相互谅解,不要因离婚产生对抗的情绪影响小孩健康成长。最终,黄×玲被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爱心所感动,自愿做出让步,放弃要原告分担贷款责任的请求,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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