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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通过大萧条以来最严厉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1:26  国际在线

  

美国会通过大萧条以来最严厉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7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会山,参议员黛比·施塔贝诺(中)在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投票后举行新闻发布会。美国国会参议院当天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

  美国国会参议院15日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鉴于众议院此前已批准该法案,参议院表决结果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

  参议院当天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一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将全面重塑,原先金融企业“大而不倒”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变,金融机构过度投机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众议院6月30日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通过了该法案。美国总统奥巴马预计将在下周签署这一法案。

  新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将成为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年银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块金融监管基石,并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的标尺。

  背景资料

  监管议案诞生记

  2009年11月19日,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多德提交的监管改革提案,遭共和党阻挠,此后多次与共和党人协商,未取得明显进展。

  2010年3月11日,多德发誓在没有共和党支持情况下推进提案。

  2010年3月22日,银行委员会开会调整多德提案,共和党人决定不提出任何修正条款。共和党人后来总结这一决定为战略错误之一。

  2010年4月28日,多德与谢尔比之间马拉松式谈判产生框架,规范政府如何关闭濒临破产的大型机构。数小时后,参议院扫清一个关键障碍,允许辩论开始。

  2010年5月5日,多德与谢尔比就议案中有关政府关闭和处理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之权限达成一致。这为参议院开始就整个议案修正条款投票扫清道路。

  三大核心内容

  一、扩大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

  二、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目前监管机构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采纳所谓的“沃克尔规则”,即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要点

  第一,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该委员会共有10名成员,由财政部长牵头。委员会有权认定哪些金融机构可能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冲击,从而在资本金和流动性方面对这些机构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

  第二,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下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第三,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视野。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

  第四,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在自营交易方面,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将农产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数金属掉期等风险最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拆分到附属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以及金银掉期等业务。

  第五,设立新的破产清算机制,由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负责,责令大型金融机构提前做出自己的风险拨备,以防止金融机构倒闭再度拖累纳税人救助。

  第六,美联储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但其自身也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督。美国国会下属政府问责局将对美联储向银行发放的紧急贷款、低息贷款以及为执行利率政策进行的公开市场交易等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七,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美联储将提供纲领性指导而非制定具体规则,一旦发现薪酬制度导致企业过度追求高风险业务,美联储有权加以干预和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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