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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抢后结伙抢手机泄愤 法院判后进行“无缝衔接”帮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2:29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赵晓燕 郭晶)高一学生小李的手机被抢走后,为了泄愤,他叫来4名平日要好的同学,上街去抢他人手机。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本着积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这一司法理念,对这5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判后帮教。近日,杏花岭区法院在对他们判处缓刑后,还专门邀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来到法庭,将他们纳入社区矫正“无缝衔接”的帮教网络。

  1月6日晚,在太原某中学上高一的小李同另外4名“死党”埋伏在杏花岭区营西街河道附近,在锁定目标后,围住受害人一阵拳打脚踢,并抢走他身上的一部手机。被人发现后,5人急忙逃走。小李等5人之所以实施抢劫,其原因是小李的手机被抢走没能追回而进行的报复式抢劫。案发后,5人积极悔罪,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主审法官表示,这5名未成年人违法的主因还是道德缺失、法制观念淡薄。7月8日,杏花岭区法院在对5人作出判决后,还邀请司法机关召开座谈会,对5人进行“无缝隙衔接帮教”。这5名未成年人当场表示接受判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好好改造,做一名守法公民。根据安排,这5名未成年人将在接到判决书后向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机关将对他们进行每月一次的家庭走访,及时了解矫正情况;安排公益劳动,让他们进一步了解自身,从而更好地改造;进行心理辅导,及时疏导他们的心理问题;定期考核,对表现好的予以鼓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基层司法所将对这5名未成年人服刑期满后1年的表现进行走访调查,如果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符合“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可以给予办理撤销个人档案、户籍登记中的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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