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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不能免于质量管理之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2:30  新闻晚报

  13日,武昌工商部门依据举报,查获一批冒用ISO质量认证标识的漱口水、洗手液。经查,这批产品已销往市内六家家乐福超市。(7月15日《武汉晨报》)

  这些标识不全的商品之所以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大超市,估计还是超市的进场费制度惹的祸。只要厂家交了钱,产品就能摆上超市的货架,至于这些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正规渠道生产的,超市一概不关心。

  当然,超市之所以会放松对进货商的质量控制,关键还在于现有法规对这种行为处罚太轻。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后,超市往往会将责任全部推在厂家身上,并以立即撤架、退货为由逃避处罚。即使真被处罚,那数千最多几万的罚款,在大超市眼中也不过是毛毛雨,更何况超市还可以利用厂家的未收货款,把这笔罚款转嫁到厂家头上。

  要让超市长记性,不再把问题产品放进门,除了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外,修改相关法规、扩大处罚范围、提高处罚标准,也是必须要做的事。违法成本提高了,商家当然不敢乱来,不仅不会再乱进货,还会主动对已进货商品加强质量跟踪。

  (读者 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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