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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没撞桥,感觉有重物压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通讯员曹志明、实习生周治涛报道:2007年6月15日凌晨,325国道上的九江大桥200多米桥面发生坍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昨日,该案移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石桂德当庭表示,事发时他驾驶的“南桂机035”未撞击大桥。

  船长和证人均否认船撞桥

  “我没有撞到大桥。”石桂德当庭否认了2007年他对广东海事公安局的供述,称之前承认撞桥是彼时的感觉错误。石桂德表示,当他意识到偏离主航道后,减慢了船速并试图掉头。但是,事发时他没有感觉到撞击力,只感觉到重物压船的力,当时他以为是桥上的施工架掉落,并打电话给船主说明情况。

  同时,证人口供亦发生变化。昨日在法庭上,证人王某某和罗某表示,事发时听到船长喊“撞船了,快走!”当时天没亮,看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何事。罗某称,他没有感觉到强烈的撞击,而是先后感到一弱一强的两次震动。

  “船撞桥”有违力学规律

  被告律师称,根据资料,船撞时最大值0.54秒,桥面掉落船体2.46秒,合计3秒,据海事部门观测,“南桂机035”船速6.81米/秒,在这段时间已前行20.43米,断梁砸船位置应该在距离船首20米处。据媒体报道,大桥三个箱梁摇晃十多秒才下落,箱梁如果掉落应该砸在船尾或根本砸不到船体。

  此外,船行驶到桥下,船长有一个先减速、再打左满舵的行为,此时船头向左而船尾向右,如果触动桥墩则应在船右舷出现擦痕,但事实上没有。调查发现,沉船下面也有一块桥板,理论上,事发时应该是有一块桥板先落水,第二块桥板击中船。

  参与沉船打捞的证人李某新表示,他在参与沉船探摸时发现,船头、船尾、船舷均没有触碰痕迹,并当庭指证沉船照片。

  疑点:桥与河床均有问题?

  被告律师许光玉称,当事人没有驾船撞桥是事实,大桥存在建筑缺陷也是事实,他就大桥和河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出具了新的证据。

  新证据来自《西江航行图集》和一份地质柱状图,许光玉指出,调查显示损毁的三个桥墩存在因水深加大导致墩柱悬空的现象。1988年建九江大桥时,23号桥墩水深约10米,而此次事故发生后,打捞部门及海事部门探测的大桥附近水域水深约30米,最深为33米,也就是说图示的16.2米的花岗岩,实际上是沙土,早已经被冲刷殆尽。

  此外,倒塌的24号桥墩在建造时,各桩埋于地下的深度均超过22.7米,与24号桥墩最浅的那个桩比较,该桩事实上已经处于悬空状态。根据图示,当时建设大桥时25号桥墩下方有18米的花岗岩,但实际调查发现下面根本没有花岗岩,事发时墩柱长21米,水深23米,其中有两米悬空。

  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双方列出的证据较多,法庭需要一一核实,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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