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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拉风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 两司机被罚两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7:07  红网

  红网长沙7月16日讯(通讯员 何智 佘飞)16日下午,湖南省高速交警在执勤中连续查获两起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行为,两车驾驶员受到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下午4时许,长常高速交警在长常高速德山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B6***的长安猎豹车车头处有红蓝两色灯在闪烁,拦停检查中发现该车车头散热片前安装了一红一蓝两个警灯,驾驶室内也安装了一套警报设备,司机王某没有任何使用警灯警报器的相关合法手续,只称“好玩”,走在路上闪闪警灯感觉“很有面子”。

  无独有偶,4时30分,长永高速交警在星沙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京YBD***小车在出收费站车前一闪一闪的。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在车头保险杠后安装了三红三蓝六个爆闪警灯,驾驶员座位下隐蔽处还装有警灯警报控制器,打开开关,警灯警报器均能正常使用。该车司机孙某与此前被查获的王某都是觉得“好玩刺激”,他们说偶尔上高速时用一下,感觉还蛮“拉风”的,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介绍,警灯和警报器的使用公安部门有严格规定,目前有不少私家车主喜欢将这种爆闪灯和警报器安装在小车前部,其中不少为高档小车,这是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了将非法安装的警报器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外,还可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的罚款。

稿源:红网 作者: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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