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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半年 住了一月被撵 讨要说法 中介拒绝退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7:11  兰州晨报

  

租房半年住了一月被撵
鑫联盛房产。本报记者 房毅 摄

  本报讯(记者党小军 见习记者杜斌)签了半年租房协议后,从北京来兰的陈先生购置家具住了进去,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才住不到一个月,房东就对他下了逐客令,陈先生退完房后找到中介索赔时才发现,提供中介的是鑫联盛房介,收他钱的却成了兰州三信房地产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陈先生5月底从北京来到兰州后,找到位于红星巷内的鑫联盛房介租赁房屋,选定了兰大附近一个小区内的一套住房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一次交付了六个月租金4800元,中介公司则向陈先生收取中介费400元。随后,陈先生添置家具于6月1日搬进了房子。没想到住了不到一个月,房东说房子要拆了,让他尽快搬出去。无可奈何的陈先生拿回剩余5个月的租金搬了出来。

  陈先生退房后打电话到鑫联盛房介要求退还中介费,但该中介表示:退钱不可能,只能免费帮陈先生提供其他房源。7月7日采访中,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租房时中介公司收钱的收条,这时他才发现,收条上盖的印章根本就不是鑫联盛房地产公司的,而是“兰州三信房地产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这让陈先生更加疑惑,他认为中介公司连自己的印章都不盖,诚信实在值得怀疑。

  采访中,鑫联盛房产中介一名姓武的工作人员说,双方约定“不可抗拒因素”不予赔偿,而在整个事件当中是房东违约,与中介公司无关,她并没有欺诈陈先生。记者问及为何要盖其他公司的业务章时,她解释说,自己原先在“三信房地产”工作,后来又到了鑫联盛房产中介,所以就用了以前的印章,但两家公司其实是“知音店”,信息是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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