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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未通报“霸王”二噁烷含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2:16  红网-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通报对“霸王”洗发水相关产品的抽检情况。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中二噁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化妆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友富教授说,根据2007年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二噁烷属于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的物质,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孙友富介绍,关于化妆品中可能带入的微量二噁烷的问题,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对其进行监测。从1992年至1997年,美国FDA监测到一些化妆品中二噁烷含量达79ppm,但美国FDA认为,这种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此外,澳大利亚卫生局的官方网站对二噁烷的评估技术文件及推荐标准认为,除食品和药品外,在日常消费品中,二噁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注:ppm是溶液浓度的一种表示方法,ppm表示百万分之一)

  国家药监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加强自律,严格按照化妆品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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