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6岁女童幼儿园内摔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2: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博)6岁女童玲玲(化名)在幼儿园内,被黑板绊倒摔伤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玲玲母亲将幼儿园告上法庭索赔残疾补偿金等损失6.6万余元。幼儿园则认为,事发后已积极救治孩子并垫付医药费没有过错。

  昨日庭审时,幼儿园申请对玲玲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昨日9时许,顺义法院。

  庭审时,玲玲的母亲称,去年6月12日早上,玲玲在幼儿园里去拿剪纸时,被老师放置的移动黑板绊倒、受伤、住院8天,医院诊断玲玲为左尺骨骨折、上尺桡骨关节脱落等,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玲玲的母亲认为,幼儿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原告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6.6万余元。

  被告幼儿园的代理人认为,玲玲当时是拿剪纸后,绕过黑板自己摔伤的,园方没有过错,而且事发后,院方积极救治玲玲并垫付了医药费。原告方提出的索赔数额过高,幼儿园要求重新鉴定伤残等级。

  昨天,玲玲的班主任吴老师作为被告方的证人出庭。她称,事发前,曾提醒过玲玲注意安全。

  昨日,承办法官称,等重新鉴定结果做出后,再重新开庭。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