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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回家 业主要交“开门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3:36  海峡都市报

  事发石狮一小区,门卫如此收费已三年多;物价部门认为不妥,昨已叫停

  N本报记者 华健 实习生 华静

  本报讯 “我们小区凌晨0时后,大门会上锁,回家时如叫门卫开门,门卫就要收一定的‘开门费’,开一次门费用2元到3元不等。”石狮的王女士昨日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时很郁闷:门卫是物业雇的,为小区住户开门是义务,凭什么要收取这项费用?

  收费门卫:

  开门费跟着物价涨

  王女士所说的这个小区,位于石狮市区灵秀街138号。当日下午,记者在小区内随意访问了小区住户,租住在该小区的林阿姨说,她住在这里好几年了,一直以来,门卫都有收“开门费”,开一次门要2元到3元不等。有时凌晨出一趟门,就被收6元的开门费。

  小区门卫、67岁的戴阿婆称,这个小区有80多户住户,门卫是她和丈夫两人。对于业主说的“开门费”一事,戴阿婆说,确实有收取这项费用,已收了三年多。以前开一次门收1元,后来物价涨了,“开门费”也跟着涨价,由原来的1元涨到凌晨0时至3时收取2元,3时到清晨6时,每次收费3元。

  当记者告诉戴阿婆,对这种收费行为,小区内有不少住户提出质疑,戴阿婆表示,以前也没有觉得不妥,既然有住户提出质疑,他们将停止收费。

  物价部门:

  此收费无明文规定

  石狮市经济局物价股的工作人员,昨日下午接受采访时指出,对于“开门费”是否应该收,政府并没有具体规定。如果小区要收取“开门费”,物业管理方应召集业主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如果业主们不同意,这个费用就不能收,双方应该协调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物价部门表示,在石狮,凌晨后回家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小区对于这种晚归现象,会采取每个业主配把大门钥匙,这样迟归的业主,就不用叫醒门卫开门了。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谢晓非律师认为,作为小区门卫,本身就有24小时服务的义务,不论什么原因,对出入人员加收开门费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是属于乱收费行为。再说,其收费行为也应由物价部门审批,或是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后收取。

  折中说法:

  前提是要达成协议

  另有律师则提出折中说法———开门费收取的合法和合理性应酌情而定。如果是已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夜间开门是一种义务,不应再收取开门费;如果是普通居民小区或单位家属院,夜间收1元钱开门费主要是尊重守门者的劳动,故小区门卫夜间收费有其合理性。但夜间收费是服务性的,不是行政收费,所以不能强制收取。收费必须由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方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合法手续,然后才能执行。如果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那就必须由小区住户和门卫商议,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算作合法收费。正规的做法是物业与业主达成协议后,适当增加物业费,然后支付给门卫加班费,而收费数额应经过物价部门核定。

  记者昨晚发稿时获悉,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已明确责令门卫立即停止这种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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