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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二噁 烷不会危害健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4:12  大众网-大众日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通报对“霸王”洗发水相关产品的抽检情况。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中二噁 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洗发水含1、4-二氧杂环己烷(又名“二噁 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国家药监局立即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

  化妆品中为何有二噁 烷

  实际上,二噁 烷并非首次出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2009年,媒体对强生等婴幼儿卫浴产品安全性问题的报道,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评估结果,让人们认识了这种化学物质。

  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4日在其官方网站刊载《霸王致消费者的一封信》,文中提到:霸王产品中所发现的二噁 烷也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残留,其量是一般食品、水和空气的微含量,这种残留是目前技术上无法避免的。

  据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规定,二噁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可能作为杂质随原料带入产品中。

  北京日用化学研究所所长徐良教授告诉记者,在由环氧乙烷制备聚乙二醇及含聚乙二醇结构的化妆品原料时,通常会伴有副产物二噁 烷的生成。一般来说,含有聚乙二醇结构的化妆品原料,例如洗涤剂、乳化剂、保湿剂等原料,均有可能含有二噁 烷残留物。

  在化妆品中,含聚乙二醇结构的原料使用比较广泛,所应用的产品涉及香波、浴液、洗手液、洁面乳等清洁类产品以及部分膏霜、乳液等护理类产品。不过,由于添加量与使用原料品种上的差异,一般来说,香波、浴液、洗手液、洁面乳等清洁类产品中残留二噁 烷的几率与数量,要高于其他品类。

  二噁 烷对人体有多大危害

  记者在北京南二环的一家大型超市随机采访了一位顾客。他表示,自己曾经使用过“霸王”中草药洗发露,“但现在说含有致癌物质,我还是不用为好,毕竟身体安全重要”。

  据了解,除了存在于化妆品中,二噁 烷还可存在于很多介质。职业暴露、呼吸空气、饮水、食用可能含有二噁 烷的食品以及使用可能含有二噁烷的日用化学品、外用药品、农畜产品,都可使人体接触二噁 烷。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教授秦钰慧表示,动物实验已经证明,二噁 烷对动物具有致癌性。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二噁 烷对人具有致癌性。她同时指出,在现代生活中,致癌物质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要想完全不接触致癌物质是不可能的。但是,只有当致癌物质达到一定的量时,它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据介绍,国家药监局曾于2009年3月21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对卫浴产品中二噁 烷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估结果与美国、澳大利亚等权威机构的结论一致。即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噁 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

  “目前的研究表明,二噁 烷的经皮吸收率约为4%。也就是说,不是所有涂在皮肤上的化妆品中含有的二噁 烷均被人体吸收,仅有4%可能被吸收进入人体内。”秦钰慧说,目前的调研表明有些化妆品中虽然含有二噁 烷,但是含量很低,而且二噁 烷经皮吸收率也很低,各国官方管理机构均认为,目前在化妆品中含有的微量二噁烷,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因此,尚无必要制定化妆品中二噁 烷的限量标准。

  秦钰慧介绍,据她所了解的文献情况,美国曾对2000多份人体血液样本中的二噁烷含量进行测定,“但未检出”,“这更说明,目前微量二噁 烷在化妆品中的存在,不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一般来说,二噁 烷在化妆品中由于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的残留量很低,加之已知残留几率相对较高的产品,例如香波、浴液、洗手液、洁面乳等在使用方法上都属于‘即洗类’产品,经过冲洗后其在皮肤上的残留大为减少,在此基础上再经过透皮吸收进入人体的量应该是微乎其微,没有证据表明在这种情况下残留在化妆品中的微量二噁 烷杂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徐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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