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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老板“银弹”放倒三县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5: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青年时报》报道 7月13日,浙江温州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黄式武,被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是单位行贿罪。平阳县前后两任常务副县长吴存忠、徐定锦和原平阳县县长黄安波、原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施曙亮,均被黄式武“银弹”放倒。目前,黄安波、吴存忠、徐定锦和施曙亮均已被判刑。

  黄式武是平阳本地人,出生于1951年,中专文化。案发前,他的身份还是平阳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案发时,黄安波任平阳县县长。2003年5、6月份,振兴公司开发的“华厦大楼”因地价款缴纳不符政策,未被允许开工建设,黄式武向黄安波求助。在黄安波的帮助下,“华厦大楼”得以违法地边施工边办理相关许可手续。2004年春节前后,黄式武送给黄安波现金3万元。此后,为寻求袒护,黄式武又向黄安波“进贡”20万元。

  2005、2006年,为和副县长吴存忠搞好关系,黄式武先后送其现金15万元。在吴存忠的关照下,振兴公司“鑫鳌大厦”项目的容积率从4.0增加到4.58。

  吴存忠调走后,继任平阳县常务副县长的是徐定锦。但他同样“倒”在了黄式武的“银弹”之下:收受15万元。

  1999年,施曙亮任平阳县鳌江镇委书记。振兴公司在开发平阳县鳌江镇文苑小区工程时,因该小区地块的拆除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阻,黄式武向施曙亮寻求帮助。事情解决后,黄式武先后送给施曙亮现金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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