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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我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125.43元。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公布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日平均工资为12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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