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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两国发表联合公报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7:05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中德两国发表了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公报说,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默克尔于2010年7月15日至1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分别与默克尔总理举行会见和会谈,在诸多重要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政治领域

  双方重视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的重要作用,愿保持两国领导人经常性联系及总理年度会晤机制,密切最高层合作。双方强调,愿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加强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确保双边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德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尊重中国领土完整,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双方重视战略对话、法治国家对话和人权对话等对话机制对加强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意义。双方同意提高中德战略对话级别。双方强调,愿在中德军事合作框架内继续就安全和军事政策问题进行对话,以在此基础上深化互信,并逐步扩大两军交往。

  二、经济领域

  双方将加强经济政策磋商和宏观经济领域合作,共同努力促进两国和世界经济全面、可持续和平衡增长。中方支持欧盟稳定经济和金融的举措,重视德国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德方将积极支持欧盟尽快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将与欧盟就此继续对话。

  双方愿继续密切二十国集团内的沟通与协调,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加强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金融合作主要平台的作用,体现代表性、平等性和实效性。加强国际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减贫职能,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同时兼顾其他治理结构改革。双方愿加强对具有重要金融中心的发达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的监督,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双方反对一切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

  双方欢迎两国央行通过“中德金融稳定论坛”继续加强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双方欢迎继续扩大双向投资,加强出口融资领域交流与合作。双方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双方将加强在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内的磋商,提升货物和服务贸易水平,增设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组。

  双方愿继续加强先进工业技术领域合作。双方建立能源和环境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继续进行中小企业政策磋商,为解决实际问题指明方向,并加强合作。双方赞赏两国政府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积极措施。中德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首次会议将在2010年秋季举行。双方将扩大务实合作。

  双方愿在环境、气候、能源、农业和粮食、金融、区域合作及法治国家对话等涉及未来双方重大共同利益的领域继续共同合作。双方将推进国际发展合作,坚持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支持和援助。

  三、文化和社会领域

  双方一致认为,推进中德战略伙伴关系需要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国人文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双方欢迎2010年5月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德对话论坛的协议》。德方支持中方2012年在德举办“中国文化年”活动。双方愿继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和文化管理人员培训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高度赞赏“中德科教年”的成功举办,一致同意未来在科研领域进行更密切合作,鼓励在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双方愿不断加强现有大、中学生交流,继续建立学校伙伴关系,深化职业教育合作。双方支持建立“中德未来之桥”论坛,使两国各界青年精英建立经常性联系。双方积极鼓励两国传媒界开展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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