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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件书面意见已答复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7:0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倪永成)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935件(包括代表议案转为书面意见的53件),已由各承办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上获悉的。会议决定,本月26日至30日召开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 (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说明。据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35件代表书面意见中,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25件,占2.67%;市人民政府办理869件,占92.94%;市高级人民法院办理20件,市人民检察院办理5件 (其中4件与市高院共同主办),占2.25%;商请市委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驻沪部队办理20件,占2.14%。935件书面意见已由各承办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其中办理答复代表为解决采纳的476件,占总数的50.91%;正在解决的88件,占9.41%;计划解决的125件,占13.37%;留作参考的246件,占26.31%。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截至7月10日,又收到代表书面意见58件,已办复55件,其中办理答复代表为解决采纳的30件,正在解决的7件,计划解决的6件,留作参考的12件,其余3件尚在法定办理期限内。

  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会议(扩大)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草案)》的说明、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条例草案和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本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相关的决议草案、关于上海市本级2009年决算及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及相关的决议草案,决定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报告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决定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有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周禹鹏、胡炜、王培生、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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