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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召开机关建设转段会 安排部署三阶段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7:1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2010-07-17 07:05

  青海新闻网讯 7月16日,省高级法院召开机关建设活动转段会。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总结机关建设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副院长刘建军宣读机关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安排,副院长王旭主持会议,纪检组长魏文裕、执行局局长邱峰、政治部主任罗鹏先,巡视员丁志武,副巡视员马旦智、田运良及全体干警参加了转段会。

  王旭副院长受董开军院长委托,代表院党组就机关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切实抓好自身学习。要牢固树立学习是立身之本,是第一需要的理念,带着问题进行研究性学习,深入思考和分析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掌握知识与提高能力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认真制定改进方案。要对照机关建设活动目标任务,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状况,在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改进方案,改进方案要做到内容全、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解决问题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改进方案要充分征求意见,反复推敲和论证,分管院领导要认真把好审核关。

  三要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从目前省高级法院机关建设情况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大家严格按照制定的改进方案,以更强的责任意识、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严的工作要求、更多的辛勤付出落实改进措施。要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对照机关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对已经制定的制度进行认真疏理,对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对不严密、不便执行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未形成制度的,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出台,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四要努力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开展活动,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挑战,努力探索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有效实现途经;要通过开展活动,实现转变思想观念、科学配置资源、增强司法能力、严明纪律作风、提高保障水平的工作目标;要通过开展活动,努力营造机关团结、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法院凝聚力、向心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开展机关建设活动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抓好各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要把开展机关建设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认真落实2010年省高级法院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结合起来,以开展活动的工作成效,实现创建“五型”法院的目标,不断推进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作者:袁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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