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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小型水利试行专人管理 "无人管"状态悄然改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7:3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作为全区第一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的柳江县和永福县,目前已圆满完成各项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通过改革,柳江和永福两个试点县恢复或组建了乡镇水利站共21个,定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落实编制和人员83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关系得到明确,并由县政府颁发产权证,目前已发证2079处。在小型水库方面,明确小(1)型水库经营权和管理权归县水利局,安全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小(2)型水库经营权和管理权归乡镇水利站,安全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落实了小型水库管护人员,其中长期雇用工1人,汛期临时雇用工两人,每人每月报酬400-600元。落实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为小型水库的长期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水库工程面貌焕然一新。

  据广西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广西共有51万多处小型水利工程,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在抗御水旱灾害、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特别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镇)水利站撤并,大多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清、责任主体不明,没有管理机构,没有管理经费,没有专人管理;工程基本上是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态,导致这些工程建、管、用严重脱节,管理、维护主体缺位,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安全问题突出,效益衰减明显。尤其是近年来,小型水库因无人管理引发的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今后,我区将加大试点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廖小凤 韦松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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