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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通过大萧条后最严厉金融监管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9:25  深圳晚报

  ●奥巴马称新法案可抑制华尔街“不负责任”行为

  ●分析人士称法案效力和影响尚难判断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美国国会参议院15日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这一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成为法律扫清障碍。

  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说,新法案将着力保护消费者,为构建更强健、更安全的金融体系奠定基础。

  厉行改革

  参议院当天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这一法案。除57张赞成票来自民主党参议员外,马萨诸塞州和缅因州的共和党参议员也投票支持法案。

  根据新法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将下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规范以往不在监管范围内的金融工具。

  另外,将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扩大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权限,授权政府拆分行将破产的金融机构,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并从严监管金融衍生品。

  鉴于众议院上月30日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通过这一法案,参议院放行后,法案将于下星期呈交奥巴马签署,成为法律。

  防范危机

  奥巴马说,新法案将为构建一个更坚实、更安全的金融体系铺平道路,抑制华尔街“不负责任”的行为,防范触发上一轮经济危机的“影子交易”。

  “缘于这项改革(法案),美国人将不再被要求为华尔街的错误埋单。”他说,“不会再有用纳税人钱款实施的经济刺激计划。(那些做法)到此为止。”

  按奥巴马的说法,新法案将确保每个人遵照同一套规则行事,使“金融企业比拼价格和质量,而不是在(欺骗消费者的)伎俩和陷阱上做文章”。

  新法案起草者之一、民主党籍参议员克里斯托弗·多德说,新法案将着力避免始于2007年的金融危机重演。多德说:“我能做的,是确保我们永不再面对这个国家(在上一轮危机中)经历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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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人士:新法案有利有弊

  民主、共和两党就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存在分歧。一些共和党人认为,新法案为那些“无辜”的金融机构增添负担,政府有过多干涉私营业之嫌。

  一些经济分析师认定,新法案更像是“鱼龙混杂的袋子”,效力和影响难下定论。

  “它是个混合体,”美国财政部前经济学家、乔治城大学教授菲利普·斯瓦格尔告诉法新社记者,“袋子里一些东西有用,一些没用,还有一些完全有害(金融业发展)。”

  马萨诸塞大学教授托马斯·弗格森认为,新法案没能触发上一轮金融危机的“根子”,没有对金融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银行的规模加以限制。另外,一些分析师担心监管机构决策缺乏制衡,金融保护局成为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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