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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枪支主犯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9:25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的罪犯吴芝桥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伏法。据记者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名核准死刑的第一例案件。

  2006年5月,被告人吴芝桥与同案被告人周鎏弘等人出资租房,购买设备、工具,又分别与周鎏弘等人联系加工点,制作枪械图纸。在加工点生产出枪械部件后,吴芝桥等人对枪械部件再行加工、组装,非法制造出猎枪和仿“六四”式手枪。2007年初,吴芝桥还雇用同案被告人杨峻和等人(均已判刑)非法制造枪支。吴芝桥将其非法制造的枪支托运至浙江省慈溪市,卖给社会闲散人员。至2007年11月案发,吴芝桥共计非法制造、出售枪支50余支、枪弹约200发,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吴芝桥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在共同犯罪中又是主犯,故依法核准吴芝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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