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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13: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宁7月17日消息(记者葛朝兴)每年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社会上总有一些人,利用部分考分相对较低的考生和家长企盼上好大学的心态,施展种种骗术,进行招摇撞骗,以达到从中谋利的目的。

  多年来,招生骗子惯用的诈骗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谎称与某高校有熟人,有“关系”,能够拿到 “内部指标”、“机动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后入学”,骗得定金就逃之夭夭。有的不法分子甚至伪造印信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后,假冒某某高校网站,设立虚假咨询处和咨询电话等,进行异地诈骗活动。

  二是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开放教育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及家长。由于不少考生和家长对我国现行的各种高等学历教育形式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无形中给了招生骗子以行骗的机会。家长花钱后,的确拿到了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但入学后才知道上当受骗了:就读的不是经过教育部注册认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学籍,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教育学院等。

  三是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声称可录取分数较低的考生,花钱即可上大学,让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是学校说了算。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和家长许诺可以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

  四是谎称“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数额不等的“培养管理费和服务费”。有的不法分子采取伪造军校招生公文、公章等手段蒙骗考生或家长,同时声称军校为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可以不经过统一的招录途径录取考生,从而更具迷惑性。

  五是利用录取信息进行欺骗。高招录取期间,有些骗子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考生号,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或通过招生工作人员了解考生投档轨迹,本属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却向考生家长谎称是由于他找朋友,花钱疏通关系才能被录取,借机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

  近日,教育部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提出高招录取要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和 “六条禁令”,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为了有效打击和揭露招生诈骗行为,福建省高招办已开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举报电话0591-8784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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