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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生育保险年底实现市级统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14: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仁宣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广东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今年底前基本实现医保和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

  通知要求,未实现市级统筹的地市,在2010年7月底前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9月底前正式组织实施,在12月底前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已实现市级统筹的地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运行水平。

  如何才算实现了市级统筹?《通知》提出了四项实施标准:一是统一政策。要求地级以上市在统筹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医疗、生育保险政策。二是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标准。要求各地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标准以及待遇水平。三是统一基金统筹管理。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级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统筹管理,同时要求各地市统一编制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建立基金征缴、支出的激励约束和责任分担机制。四是统一经办管理。要求统一业务经办管理服务流程以及考核办法,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和覆盖全市的医保信息网络平台。

  据了解,目前不少地区(如广州市)由于医保未实现市级统筹,同在一个地级市内,在其不同统筹区之间就医不能直接划医保卡、办理住院结算,报销手续繁琐。实现市级统筹后,既便利了参保人就医,也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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