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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亮7000名检察人员道德“底色”

  在突出实践特色上多着墨,在强化自身监督上重落笔,江西省检察机关在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出台措施,丰富载体,努力为该省7000名检察人员打亮道德“底色”,筑牢道德底线,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动该省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

  建造顺利渡河的“船只”和“桥梁”

  “主题实践活动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相应的工作载体必不可少。就像渡河要借助船只、桥梁一样。”主题实践活动一开始,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用这个形象的比喻来鼓励该省检察人员创新活动的载体和举措。

  创新载体,江西省院带头“领跑”:为教育和引导全省7000名检察人员进一步深化对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理解,强化思想认同,该院政治部创新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工作载体,为全省检察人员顺利到达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水准的“彼岸”,建起了“船只”和“桥梁”——

  围绕检察职业道德举办专题培训;首次运用视频系统,组织数千名检察人员参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应知应会内容考试;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123位检察长,在井冈山参加“弘扬革命先烈精神、恪守检察职业道德”集中宣誓仪式,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专门批示予以肯定;7月5日起开设为期三个月的网络论坛,请全省检察人员围绕践行检察职业道德的主题,建言献策,畅所欲言;在内网上设立“每周一文”、“榜样在身边”等栏目,为检察人员煲出一锅锅浓浓的“心灵鸡汤”,还有即将开展的首届全省“检察职业道德模范”评选……

  7月2日,江西省检察院为全省检察人员奉上了一道精心烹饪的思想“大餐”:举办“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论坛,与会人员就如何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进行了生动诠释和深度解读。其中,“道不可以坐谈,德不可以空论。”“有德有才是合格品,有德无才是残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始终坚持素质强德,是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没有坚定的职业信仰,容易陷入精神荒芜、灵魂沙化、信念滑坡的危险境地”等“金句”和警句,让检察人员津津乐道、回味不已。

  创新载体,各设区市院和基层检察院“不甘示弱”,将规定动作做“出彩”:新余市、九江市、抚州市、南昌县、全南县等检察院,纷纷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专题巡回宣讲、唱响“人民检察官之歌”、主题实践活动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靖安县检察院专门编印以宣传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苑》;高安市检察院干警创作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职业道德三字经》,积极营造有利于树立和弘扬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浓郁氛围。

  “晒”出强化自身监督的“干货”

  当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要求逐步深植该省检察人员的头脑,如何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这八字箴言,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成为每位检察人员身上永不褪色的“标签”?江西省检察机关在体现岗位特色上出实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求突破,“晒”出了一系列完善规范执法、强化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监督的“干货”,促进了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促使干警忠诚、公正履职——江西省检察院修订完善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对执法程序、执法要求和执法责任进行了全面具体地规范,使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该院还先后出台《关于规范故意杀人死刑案件证据工作的意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对重点执法环节进行了重点制度规范。

  景德镇市、乐安县、南昌市青云谱区等检察院建立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加强日常监督与考核,将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 南昌市检察院探索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对执法办案进行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赣州市、丰城市、新余市渝水区等检察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检察人员将履职情况在内网日志栏中填写和公布,接受全院监督。

  加强廉洁从检风险预警与监督——今年5月,江西省检察院在南昌市检察院和抚州市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试点工作,对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并准备适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九江市检察院和吉安市检察院对院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进贤县检察院坚持每月向全院69名检察人员发送廉政短信,定期向检属们寄发“廉政信”和“廉政卡”,向社会各界发放廉政调查问卷,及时查找公正廉洁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推进文明执法——“检察服和司法警察服应当成套穿着,并佩戴检察徽章,不得将制服和便装混穿;着装时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举止端庄得体……”5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对该市800余名检察人员规范着装作出规定。南昌市青山湖区、婺源县等检察院也出台了文明礼仪规范,从检察人员日常行为举止等细节入手,严格规范,以维护和树立良好的检察职业形象。“刚开始会觉得这些规范管头又管脚,经过一段时间的潜移默化,我发现遵守文明礼仪规范,对于促使执法理念、行为、作风和语言文明,其实挺有帮助。”7月16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新进人员小肖告诉记者。

  6月,瑞昌市检察院结合本地用语习惯和风俗,制定了《50条文明用语基础文本》,装订成册发给全院52名检察人员,将文明用语规范纳入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将本院文明用语规范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初尝收获的“果实”

  一阵喜庆的鞭炮声日前在莲花县检察院大门口响起。原来,莲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谭某等人贪污案,在处理谭某主动退还的赃款时,办案检察官发现其中一笔5280元的款项,系谭某向琴亭镇曙光村村民陈中南收取的未入账建房规费。为切实维护农户利益,莲花县检察院没有简单地将赃款上交财政,而是走访陈中南和其他村民进行详细了解。经调查得知,2008年,谭某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名义,向陈中南收取了5280元建房规费。

  “5280元对普通村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可能相当于他们一年的收入。如果我们把这笔钱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那么陈中南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话,又要再交一次建房规费。”莲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李根强告诉记者,他们将追回的5280元建房规费款,及时发还到陈中南手中。

  当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成为检察人员的闪亮“底色”,当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成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他们收获的,不仅仅是法律监督工作的累累硕果,还有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口碑。

  今年4月至6月,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20件449人,其中大案190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3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6件,同比上升36.5%;纠正漏捕329人,纠正漏诉308人,同比分别上升104%和38.7%;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1人,同比上升18.4%,提出纠正126人,已纠正114人,同比分别上升63.6%和48.1%。该省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逐年下降,去年以来实现“零违纪”,执法公信力得到提升。

  “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认真实践人民检察为人民,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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