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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建工会企业三年内实行集体合同制

  本报讯 (记者 裴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日前就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发出了通知。

  根据计划,我省将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全省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到今年底,全省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扩大覆盖面。

  我省要求,各地要按照制定的三年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具体工作方案。当前,应把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的重点放在五类企业,即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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