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北京等7省(市)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实际发行面值共计232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债券中,北京、福建、山东、青岛、广东、海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7亿、33亿、40亿、5亿、48亿、17亿、52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3%,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10年7月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1日发行结束,7月2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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