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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 幼儿园开园收费要公示

  早报讯(记者 冯雅可)成都市教育局昨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以及各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擅自变更、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据悉,成都市将严肃纪律,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通知要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和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成都市教育局表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公职人员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公职,教职人员解除聘任合同。

  此外,成都市教育局还提出多项要求。

  学校的各类收费要全额缴存财政专户,开具正规票据,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必须在开园前一个月将物价部门核准的本年度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外公示,让家长和社会知晓。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收费。

  严禁商业服务机构进校园进行推销和经营活动。

  学生伙食费要按月收取、按月结算,严禁强迫学生在校搭伙;中小学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期末应与学生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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