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金黔在线讯 7月17日,记者从松桃警方获悉,该县一房主私自将其住房改成旅馆且无证经营,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7月10日凌晨2点,松桃自治县公安局蓼皋派出所在开展旅店业、洗浴场所、网吧实名制登记工作中,于县交通局宿舍发现房主石某私设旅馆,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经调查,房主石某于年初从一亲戚手中买下该住房,并改造成旅馆擅自从事无证旅馆经营活动。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