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名牌标志有效期满后将禁用 质检总局:2007年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8日11: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名牌标志有效期满后将禁用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朱立毅)根据质检总局不久前发布的《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通知表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通知指出,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今年9月有效期满的中国名牌产品,如已印制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并在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上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可以顺延使用至今年12月31日。逾期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格链接

  早在2001年,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有效期满的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