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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健康社会之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8日13: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邢兆良

  文化思考

  W Wenhuasikao

  社会诚信不仅是一个道德观念,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行为的操作系统

  近来一位打工“皇帝”学历等造假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当事人一句“能骗到所有人就是成功”犹如“谎话重复多次就成真理”式的回应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如果这样的成功让每个青年都去复制,那么要营造社会诚信秩序和保持社会的健康发展无疑是缘木求鱼。

  近年来,一些公众人物的不诚信言行屡被各种媒体,特别是被网络媒体曝光,然而当事人要么闷声大发财,要么信口雌黄,当事人的单位也大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使得有的当事人有恃无恐,一付我就这样奈我何的无赖相。这种状况对社会的公信力造成极大的伤害。因为公众人物具有普通公众不可替代的社会影响力,他们在职业行为中所体现的诚信具有社会公信的性质,他们的诚信理所当然最易受到公众的关注。

  社会成员一方面必须生活在社会信用体制内,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得到社会信用体制的保护;另一方面,社会成员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又是具体地实践社会信用体制的各种制度,他们直接影响到社会信用体制的有效性。因此,社会成员对诚信的道德信仰和价值评价是社会诚信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当公众看到谎言可以流行、骗子能够得逞,相反说真话反而步步荆棘、做实事反而受人排挤,假的不受惩罚、真的不被鼓励。在这种社会现况中,社会成员很难树立起对社会诚信的道德信仰。这种社会现象也影响了社会成员对诚信的价值评价,刺激了社会成员道德作伪的主动性。道德作伪是从道德信仰和价值评价上否定了社会诚信,道德作伪是对社会诚信建设的最大破坏。

  社会诚信不仅是一个道德观念,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行为的操作系统。每个社会成员和社会单位通过自己的言行和社会交往,表达了他们对社会各种规范的认可和实践程度。社会信用体制用各种刚性的规章、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了社会成员在从事各项工作和相关交往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具体表现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有可操作、可检验、可奖惩的具体内容的,这是一个操作程序。每个社会成员进入这个程序就被强制性地规范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否则就应出局。社会成员对这个程序、准则的认同和履行的自觉程度表明了社会诚信的底线水平。这是现代法制社会得以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社会信用体制的有效性,就是看其各种规章、法律、法规能否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看社会成员是否能言行一致,在自己的职业工作中贯彻这些规章、法律、法规,也就是看社会信用体制在社会成员的生活实践、工作实践中有多少现实意义。社会信用体制再完善,但是社会成员都不把它们当回事,有章不守,有规不循,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反而会导致社会诚信度下降。因此,如何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有效惩戒,是维持社会信用体制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手段,这样可以使社会诚信在价值判断的层面上得到社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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