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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绳子以及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0:14  红网

  我记得一些讲述虐恋亚文化之类的书里,讲过各种各样的性虐方式。比如说用皮鞭抽啊,滴蜡油啊,用绳子把手脚绑起来啊,等等等等,花样很多。尽管我常常需要费力地说服自己,努力让自己做一个理性的人,尊重一部分人不违反法律、保有自我摧残的自由,但在我看来,这仍不是一件什么赏心悦目的事儿。毕竟,一个活生生的大美女,浑身滴满了蜡油,浑身抽搐、面部表情狰狞,无论如何都不惬意。

  但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而已。因为在我看来也许十分丑陋或者痛苦的事儿,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恰恰正是非常惬意非常赏心悦目的。也就是说,个人的主观感受永远不是一个能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的好途径。比如说谈到今天这个话题,我暂且沿用“习惯”的说法,说说“卖淫女”的事儿。按照一种道德上的“正统论”,卖淫行为就必然是丑陋的。那么现在可以设定一个语境:不是在酒店宾馆或者别的卖淫场所,而是在大街上或者商场里面,你看到一位衣着光鲜时尚,身材惹火相貌姣好的女子,我的意思是说,在这样一种场景下,你会觉得这位女子很丑陋吗?除非你先入为主,事先已经知道她是性工作者,否则没几个人会认为这是件煞风景的事儿。

  必须承认,如果没有先入为主的定论,我也是很乐于过过眼瘾,赏心悦目的外观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我这么说的意思,并非是试图做出一个什么道德上的论断,而实在不过是想证明:每个人都有美丽的自由,包括卖淫女在内。而且不仅如此,即使先入为主地知道她是一个卖淫女,但正像开头所说,像更多的普通人一样,我宁愿看到的是一张洋溢着青春微笑的脸,而不是滴满蜡油的脸,或者是被绳子五花大绑,或者像遛狗一样被人牵着走。因为至少在我看来,这首先就不赏心悦目,有碍观瞻。

  看新闻,说是广东东莞某地警方,开展迎亚运、创平安活动,铁腕实施扫黄打非活动。官方公布的现场图片中,有一组卖淫女赤脚游街的照片。一位红衣短裤,身材尚好的年轻女子,走在大街上双手不但带着手铐,而且还被一根细绳子牵着,光着脚板,神情漠然(7月18日《新华网》)。这活动到底效果好不好,得等到警方事后出数据和报表,但是说实话,现在就我看来,这不但不够赏心悦目,而且简直有点残忍。我说的残忍不是被绳子绑着的痛苦,不是被蜡油焦灼的痛楚,而是一个人心底里所有一切都在瞬间陷于混沌和无所知的痛苦。

  所以到了最后,不得不说点并非题外的题外话。很多人一直以来都认为国内的法律不够严肃,不够严厉,其实这是一个错觉和误判。在我看来,对一个人的惩罚,一枪毙命远不如判上几百年徒刑,让人在完全没有任何希望和自由的情况下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更为残酷,更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而在我们看来往往失之过软的司法,却恰恰最习惯于对人精神的摧残与折磨。正像我以前在一篇文章中所说的,我们有属于我们这个社会的专利——示众文化。尽管我们仍习惯于死刑而不是无限期的监禁,但若论以示众实现对人心灵和尊严的彻底打击,我们在世界上或是绝无仅有的。

稿源:红网 作者:刘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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