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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上别墅”:一个“权力期权化”的活标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1:09  红网

  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一座水库的堤坝上,两座超规划建设的别墅违规“矗立”了近1年之久。在当地媒体报道之后,违章建筑虽被拆除,但别墅是何人所建?又是如何建成的?“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7月18日《新华网》)

  这两栋违规别墅是这样横空出世的:京口区原区长沈柯章因行贿和挪用公款罪刑满释放后,创办了镇江市乔老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8月,该公司与西山水库管理所签订了为期30年的租赁新庵水塘的协议。2008年12月,该公司请西山水库管理所出面,以管理用房名义申报建房,并取得了编号为“镇京建2008020(临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载明,建筑为一层,为临时建筑,砖混结构,面积1092平方米,遇到国家建设及拆迁必须无偿拆除,产权归该公司所有。然而该公司却超出规划定点范围,将水库堤坝主体铲低了约1.5米,兴建了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两幢二层违章别墅。

  眼下,坝上的两座违章别墅已被拆除,但其留下的决不只是“残垣断壁”裸露着水泥和钢筋,更有人们对事件的诸多质疑与追问:两幢别墅为什么能以临时建筑的名义在堤坝上建成?沈柯章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何能以“西山水库管理所”的名义申报临时建筑?象山镇发出的停工通知,到底是勒令停工还是敷衍塞责?违章建筑建成后,京口区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处理?这些部门在此次事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违章别墅修建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等等。一句话,刑满释放的沈柯章何以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甚至让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其实,“坝上别墅”就是官员“权力期权化”的一个活标本。透过两座超规划建设的别墅违规在堤坝上“矗立”一年之久的铮铮事实,也让人们从中看到了腐败的“权力期权化”踪影和效应。从表面上看,作为劳改释放人员,原京口区区长沈柯章已属“落配的凤凰不如鸡”了,不再像过去位高权重时那样威风凛凛,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其实不然,多年的官场人脉苦心经营,他早已铸就起盘根错节路路畅通的人际关系网,甚至形成了权力接力梯队,权力影响仍在,很可能是有增无减。沈柯章能够通过合法的形式把违章别墅建在水库堤坝上,本身就是最好的诠释。而在建筑审批一系列的运作背后,定有不可告人的龌龊交易,其中的期权效应不可小觑。

  期权本是一个经济名词,作为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

  官员“权力期权化”,就是指他们在位时,利用权力的影响,合法和不合法、合理和不合理地为某些企业、个体老板谋取非法利益,为了“保护”自己,逃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查处,他们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为日后退休养老、下海经商谋等取更大的利益打下坚实的基础。如今,这种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各种项目和工程资金使用的审批权、决策权的过程之中,一些官员更是谙熟将自己掌握的公权力作为对企业或公司“放长线钓大鱼”进行长期“权力投资”的道行。

  遏制官员“权力期权化”,关键是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事权制度,逐步淡化权力在“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中的作用,压缩公共权力腐败的机会。同时,要对官员行使权力过程进行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管理和监督,让官员在职时很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将“腐败期权化”的可能扼杀于初始阶段。只有对“权力期权化”的现象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权力预期向时间寻租和扩张的腐败倾向,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遏制。

稿源:红网 作者: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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