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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刑”衔接纳入目标考核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丛建)近日,在四川省崇州市人大推动下,该市市委、市政府正式发文,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该市市级目标考核范围。据此,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支持配合不力、信息反馈不及时、不按规定移送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将被扣减目标考评分。

  今年年初,崇州市检察院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依托人大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的建议》,希望通过人大监督推动,把此项工作纳入市级目标考核。崇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院这一建议高度重视,很快便组织调研,召开工作协调会,最终使得该项目纳入该市政府目标考核范围。

  据悉,该目标考核要求,全市45个行政执法机关和受政府委托从事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应支持配合检察机关调阅案卷、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核查有关违法犯罪信息、及时反馈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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