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形成合力,围绕民生查办案件

  7月14日,河南省检察院接到通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拟于8月2日至6日,组织省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视察。7月16日,河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公室主任罗瑞一边为这项工作准备相关参阅资料,一边接受记者采访。

  5月2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在焦作召开反渎职侵权案件评析会,该省18个地市以上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到会评析案件。会议分析了一季度办案情况,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上级院带头办案、注重深挖犯罪、狠抓办案效率、坚持力度质量效果统一、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

  罗瑞告诉记者,2009年1月至今年6月,河南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396件209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78万余元。

  重点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越来越多,但由于监管力量薄弱,涉农资金案件成高发态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此,河南省检察机关把办案重点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节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拓展案源线索。

  2009年,该省共查办涉及新农村建设领域渎职侵权案件327件396人,占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38.3%。

  2009年7月28日,媒体报道了襄城县丁营乡黏土砖窑厂非法占用农用地、长期违规生产的消息,这引起了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湘衡的注意。他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大家认为该黏土砖窑厂之所以能够长期非法占用农用地违规生产,背后很有可能涉及有关部门和人员渎职。

  经过缜密侦查,该院很快查明了3名砖窑主多次向有关执法监管人员行贿以求对砖厂放松监管的犯罪事实。经法院审理,襄城县委、县政府、县国土局、丁营乡政府、乡国土所等单位共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3名砖窑主也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刑。

  深挖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

  近年来,煤矿领域的重大责任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威胁。河南省检察机关从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出发,把深挖煤矿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作为查案的重点。

  2009年9月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6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平顶山市检察院从新华区检察院、宝丰县检察院、汝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抽调21人组成办案组,先后对新华区主管安全生产的原副区长齐某(副处级)、新华区煤炭局原局长康某、地矿局局长张某等1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

  2010年3月31日,河南省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遇难。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专门成立了伊川县国民煤业“3·31”特大事故专案组,负责对重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进行侦查。目前已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24人。

  侦查一体化机制确保办案实效

  “及时查办涉及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案件,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最好途径。”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2008年6月,河南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部署。《意见》明确了查案重点,要求针对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的系统和领域,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同时注意查办新罪名、新领域案件,全面惩治各类渎职侵权犯罪。

  河南省检察院和市分院均设立了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办公室,建立了统一的侦查组织指挥体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各级检察长直接办理或亲自指挥督办;对下级院查办有困难的案件,采取上级院提办、派员参办、督办或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排除干扰和阻力;省、市检察院在查办重大复杂有影响的案件时,从下级院侦查人才库抽调人员参与办案,整合侦查资源,形成办案合力,有力地推动了一批渎职侵权案件的成功查处。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