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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提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3:5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执法人员提醒》》

  遇高速路车祸去救人

  应在现场前方停车

  昨日,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十三大队大队长吴长春提醒,当你驾车行驶高速公路,碰上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遇人急需救助,首先你在救人前,应当将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停在事故车辆的前方,同时不要停在应急车道上。“应急车道是用于救援车辆通行,一旦被车辆堵住,将影响救援,还会被执法部门处罚。”

  第二,事故车辆后方如果未摆放警示标志,你应当在事故发生点150米后,摆放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

  第三,你需要将事故车辆上能行动的乘客,或未被困的乘客,疏散到高速公路外,以确保安全。

  第四,你需要在第一时间报警,通知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报警电话为12122或89077770。

  第五,所有自发的救援行动,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对于伤势较重的人员,尽量等待专业人员救援,以免因不正确的救援方式,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本报记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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