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对泥头车等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重罚
本报深圳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刘明)深圳交警部门管理泥头车等重、中型货车将有新的“杀手锏”,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深圳特区新交通处罚条例再次进行公开解读。交警部门认为,“一超五罚”是其中最大亮点,“五罚”包括罚驾驶员、车辆所有人、车辆使用单位、车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最高罚款可达到8万元。
新规是现行罚款5倍
据介绍,新交通处罚条例在全国首次对重、中型货车的冲禁令、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制定了特别的加重处罚规定,对重、中型货车的处罚大大高于普通货车。日常生活中所见的泥头车、搅拌车、集装箱运输车、货柜车及所有黄牌货车都属于重、中型载货汽车。
交警局相关负责人形容《条例》对重、中型货车严重违法行为的重罚力度为“前所未有”。对逆行、冲禁令或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新条例处罚标准达到1000元,是现行国家、省法律规定的200元处罚的5倍。而多次违法更将被累计加罚,一年内有三次以上以上违法行为,从第三次起每次处罚20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