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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3年内工业企业搬出中心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4:36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李志海

  通讯员李波 报道

  本报东营讯 记者近日从东营市政府获悉,东营自今年起,将利用3年时间,将中心城内因污染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的工业企业全部搬迁出城,目前,工业企业搬迁“路线图”已经确定。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律不再新上化工项目,中心城及周边区域化工企业暂停审批。通过搬迁或转产积极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改造升级。鼓励搬迁企业通过参股等方式联合重组,禁止异地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搬迁企业向同类产业和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园区集中。坚持先急后缓、分期分批、一企一策,既全面安排、整体推动,又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实现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停一批。

  对需搬迁的企业自2010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搬迁工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方式:需搬迁的化工企业原则上迁入东营港开发区,其他企业迁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胜利工业园区。对部分基础条件好、具备转产能力的企业,经研究批准,可改变经营业态,就地转产服务业。对没有环评、安评等手续,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企业,由环保等部门提请市或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对未按期完成搬迁任务或拒不执行搬迁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另外,对未按期完成搬迁任务的企业,在依法关闭前采取综合限制措施。一是停止办理搬迁企业新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规划、土地、环评、安评等手续;二是不再批准任何新增用地申请,同时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土地用地成本;三是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搬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供水、供气、电力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气、供电;四是对列入搬迁或转产计划企业的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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