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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买到了过期药?虚惊一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5: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饶超报道:药品包装盒和说明书上标注的日期不一样,邱先生怀疑买到过期药品,医院解释方知是虚惊一场。

  邱先生家住江夏区流芳街。据其介绍,一个月前他患上皮炎,但一直没有时间去就医。前日下午2许时,他顺路到武昌彭刘杨路的武汉市三医院检查,并遵照医生开出的处方,在医院购了1瓶止痒消炎水和4盒伊曲康唑胶囊,花费180多元。当晚回家后,邱先生就用了这两种药,但效果并不明显。他拿出说明书仔细看,却发现说明书上标注的日期和包装盒上的日期不一致。伊曲康唑胶囊有效期是24个月,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4月20日,但是说明书上标注的日期是2007年3月22日。止痒消炎水的包装盒和说明书上标注的日期也差了1年多。邱先生怀疑自己买到了过期药品。

  昨日上午10许,记者陪同邱先生来到市三医院。医院药房的药师表示,售卖过期药品违法,医院不可能这样欺骗患者。药师随即仔细查看了该药品,并告诉邱先生:说明书上标注的并不是药品的生产日期,而是医药品种生产的核准日期,药品的生产日期一般都标注在内外包装上。如此看来,所售药品并没有过期,是邱先生误解了说明书上标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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