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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控学生辍学 侮辱学生造成失学将被严肃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6:3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文彩云)7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为有效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广西从2010年起,将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定为全区中小学的“控辍月”,同时出台系列措施严控学生辍学。

  每年公布年度辍学率

  哪个学校有学生辍学,辍学原因是什么?这些监控信息只用鼠标轻轻一点,即可获知。自治区政府有关人士介绍,为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控制辍学率,我区将建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平台。这一平台建立全区中小学校学生报到、转出、转入、借读、复学等情况电子档案,对学生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实现动态监控。

  从2010年起,我区将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流失情况通报制度。自治区教育厅将按市、县分别统计小学生、初中生学期流失和年度辍学情况,每个学期通报学生流失情况,每年公布年度辍学率,报送自治区政府并通报各级政府。

  教师要家访劝返辍学学生

  为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将定期在全区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市、县,将责令限期整改。如果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市、县,自治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控辍的政策和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对乡镇和学校的治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

  从2010年起,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定为全区中小学“控辍月”,对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自治区教育厅实施“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对于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校长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家访,尽量减少适龄儿童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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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招童工、打学生现象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控制中小学辍学专项行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我区的各职能部门将一起行动,建立健全控辍协调联动机制。据悉,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通知》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

  为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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