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胡莉)昨日,记者获悉,针对行人的“乱来行为”,明日起全省进入处罚阶段。目前,成都市城管部门已与公安、交管组成联合执法队,每天实行不少于3次的大型路面执法,对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屑等行为,实行严格处罚,对于行人最高处以50元罚款。
进入处罚阶段后,司机向车外乱扔垃圾或乱吐痰,如果选择罚款,最高可罚250元,同时扣1分,但如果选择教育值勤则不用扣分和罚款。除“三乱”外,交管将对吸烟等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罚款50-100元并扣2分。
自6月20日至8月20日,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口香糖、乱倒垃圾的“三乱”不文明行为。治理行动采用的技术手段中,除酒精测试仪,其他都和整治酒驾的力度相当。
驾驶人“三乱”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其实施条例第62条(五)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即罚款100元、记2分。对乘车人“三乱”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2条(七)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即罚款50元。
各地交警还将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三乱”不文明交通行为黑名单库;对有3次以上“三乱”行为记录的,要责令驾驶人到当地交警部门参加不少于半天的文明交通和法规知识集中教育,并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实施管理。
楼上着火还得下楼拿灭火器!?
网友发帖
楼梯间灭火器全长了腿
在这篇帖子中,网友“王点点”说,自己到朋友家去耍,“走到他们家楼梯口时发现楼梯间的灭火器架子上都是空起的,这样好危险哟”。他还贴出成都某小区挂在墙上的空灭火器架子图片,表示“沿着楼梯爬上去,每层楼的灭火器架子都是空的”,并担心“真的遇到火灾,楼道一个灭火器都没得,来得及扑火吗?”
帖子很快引起许多网友的“共鸣”。网友“小一姐姐”随即上传了其所在的祥和里社区12号院灭火器配备情况的图片,“现在绝大多数的灭火器都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了。”
记者调查
只有一楼放置灭火器
针对此情况,昨日下午,记者对成都祥和里小区、建设路等小区进行了走访。
在祥和里12号院,记者走访多个单元楼,发现在各单元楼的第一层楼均设置有一个灭火器。而在这些单元楼的其他楼层,只偶尔能见到没有了灭火器的空架子。“我从1995年搬进来,从没看到我们楼层有过。”
祥和里195号大院居民周师傅对小区的灭火器也有话说:“我们小区的灭火器掉过一些,但掉了以后就没人管了。”他所在的这个大院也是仅在每个单元的第一楼设置有一个灭火器。
居民呼吁
统一配置灭火器
“这里很多都是老房屋,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希望能统一配置灭火器,有人来定期进行检查。”对此,周师傅等小区居民呼吁。
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规定,每个小区必须配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且应有人专门负责管理。昨日,省消防总队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现行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平米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平米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早报记者杨琴摄影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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