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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评选不宜让公众置身事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7:22  法制日报

  □热点聚焦

  叶祝颐

  针对有媒体曝出“中国名牌产品”将停止的消息,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否认。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质检总局最近发出了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个别媒体对这一通知进行了“误读”。质检总局目前并没有确定今后停止使用“中国名牌产品”。相反,正在研究并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7月18日《北京晚报》)。

  短短两天时间,名牌产品的去留问题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质检总局紧抓饱受质疑的名牌产品评选大权不放,不仅给热衷名牌产品评选的企业吃了定心丸,也让广大消费者感到迷茫与失望。

  名牌产品本身没有原罪,因为部分名牌产品出了问题,就一刀切叫停名牌产品或许是因噎废食。但是作为质量技术主管部门,质检总局对名牌产品问题频出显然难辞其咎。名牌产品评选即使被保留下来,评选机制一定要创新,不能由质检总局说了算。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对质检总局的职能予以调整:今后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今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也提出,中国名牌要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要得到消费者认可。

  不仅媒体“误读”名牌产品,人大代表、业内专家对名牌产品也不感冒。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曾呼吁,驰名商标、名牌评选变成了谋取不当利益的幌子。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讨论中,有专家表示,应该严格取缔各种公权力对商标(品牌)的评比排序。不论是媒体误读、专家建议取缔公权力对商标(品牌)评比排序,还是人大代表呼吁取消名牌产品类评选,都是在提醒政府职能归位,公权力不要干预商业评选。

  政府是监督机构,其职责是市场监管,而不是参与品牌竞争。名牌产品评选是消费者对品牌认同度的市场竞争。且不说政府部门精力有限,无暇一一核实品牌知名度与质量信誉。即使能够参与,如果有评选争议需要政府部门做裁判时,可能会因为面子、偏向、喜好而有护短行为。政府部门即使没有品牌偏向,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也很难让民众相信其是中立和公正的。

  除了国务院对质检总局职能进行了调整以外,质检总局因为保暖内衣等问题产品受到公众质疑以后,也明确表示,不再直接评选名牌。同时,政府部门退出商业评选并非没有先例。此前商务部就宣布退出“全国餐饮百强评选”。商务部表示:“商务部只是全国餐饮百强的授予机关,其名单和统计数据由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提供,评选工作可能存在漏洞,而求证非常困难。”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商务部退出商业评选活动是权力自律之举,质检总局为何不能学习商务部,把名牌评选权力还给市场呢

  政府主导的商业评选活动往往由下属行业协会把持,评选活动容易异化成协会的牟利途径,愿意交评选费者入围参评,至于谁能榜上有名,就看谁出的赞助费多,谁能与评选组搞好关系。政府部门主导名牌评选,相当于用政府信誉为商家做担保。企业难免会千方百计公关评选组成员,破坏评选公信。除了少数实力明显强大的品牌以外,不愿意花钱公关的企业品牌又如何不落选呢本应该给消费者提供权威信息的政府部门被某些协会利用,政府参与商业性评选的弊端也就不断显现。

  进一步来说,不仅名牌评选要还权于市场,商业评选“政出多门”的问题也值得重视,对其他部门组织的类似评选活动也应进行清理整顿。清理多余评选项目,把市场评选活动还给市场,交给消费者,保证评选活动公信力,不仅是对参评单位负责,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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