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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庭避免法官被人“泼污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7:22  法制日报

  编者按

  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规范的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

  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在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成为政法机关目前正在推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规范执法,杜绝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聚焦全程录音录像”系列报道,选择不同地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力图通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原生态”现场,还原出这项工作的全貌。

  □聚焦全程录音录像①

  本报杭州7月18日电 记者陈东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今天在此间透露,截至6月底,浙江省法院1370个审判用法庭中,已有1312个法庭建成为数字法庭,建成率达96%。

  齐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浙江省已有50个人民法院全部实现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其中,绍兴全市两级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所有开庭案件录音录像。另外,有44个法院对部分案件进行了录音录像。已有76个法院在相关看守所建立了78个远程视频室,还有11个正在建设中。

  “进入信息化时代,一张光盘就可以将案件开庭情况如实地记录下来。浙江省率全国之先,在全省法院推进数字法庭建设,一年来效果较好。”齐奇说。

  齐奇表示,建设推广数字法庭,有利于建设“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当法官知道自己的每次开庭都有录像,就会更加规范用语,一举一动更加符合程序和礼仪。有时候,法官难免被人“泼污水”,有了录音录像保护,法官就不用怕这怕那了。

  “全程录音录像还有利于提高法官整体素质。”齐奇说,一些资深法官的开庭情况可以作为审理范例,通过组织观摩,以提高法院法官的整体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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