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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 保障房优先采用节能门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7: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记者周芬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利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国规模以上门窗企业的主要产品进行标识节能性能。使获得标识的门窗广泛应用于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据了解,我国每年建筑门窗生产应用量大,门窗能耗约占建筑围护结构能耗的50%、建筑总能耗的25%。门窗标识制度可为建筑节能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引导消费提供可靠依据。

  住建部要求,对于用财政投资建设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应优先采用获得节能标识的门窗产品;日后,在建筑能效测评、工程招标过程中,对门窗的节能性能指标要求应当采信门窗标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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