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批次各校投档分数线(文科)
二本批次各校投档分数线(理科)
二本批次各校投档分数线(文科)
(附各校单科成绩为该校最后一名考生对应的单科分数)
二本批次各校投档分数线(理科)
(附各校单科成绩为该校最后一名考生对应的单科分数)
注: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E、F六个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
为了减少考生因总分相同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所面临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考生投档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内,即文科最低384分,理科最低380分。具体加分投档的调档分数线由招生院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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