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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第一槌”促成宪法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08:10  深圳特区报

  回望深圳特区的改革之路,有一张黑白照片让人记忆深刻:两个身着西装的中年男人站起来,共同高高举起“11”号拍卖牌,笑容十分灿烂。这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现场的一张照片。

  1987年12月1日,“中国第一拍”在深圳落槌。这一槌,不仅盘活了特区土地,换回了建设急需的资金,更重要的是打破了“禁区”,破天荒地将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促成了宪法的重大修改。

  深圳“卖地”是被逼出来的

  “深圳想到‘卖地’这一招,是被逼的。”当年举牌竞得“第一拍”的深圳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骆锦星回忆说,到1987年,深圳市政建设已向银行贷款6.5亿多元,上海宾馆以西的新区开发迫在眉睫。钱从哪来?在一次会议上,市领导又犯起愁来。一港商见状,用手指着地面说:钱可以从这里来呀,马克思不是很赞同“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句话吗?

  深圳市领导被深深触动。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专题研究组,派人赴香港“取经”:香港政府每年从土地买卖使用权中收益上百亿港元,而深圳土地面积比香港大一倍,地势比香港平坦,为什么还端着金饭碗讨饭吃?

  “这是要冒很大政治风险的。”骆锦星说:“这可是触动《宪法》和《土地法》的大事啊,当时宪法对土地买卖是明文禁止的,买卖出租土地犯法,是要坐牢的。”

  1987年10月,中国城市土地改革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深圳市委市政府借机总结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经验,决定把最后一层“窗户纸”捅破,在12月公开拍卖出让一块地皮使用权。

  期待了38年的“第一槌”

  这块编号H409-4的地块,紧靠深圳水库,面积8588平方米,规划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50年。拍卖前3天,已有44家企业领取编号参加竞投,其中外资企业9家。

  1987年12月1日,拍卖会如期举行。这时,出现了一个插曲:深圳找不到拍卖槌。一个由香港测量师学会在英国定做的、在基座上刻有“深圳市人民政府笑纳”字样的拍卖槌被送到了深圳。

  深圳会堂连过道都站满了人,房地产公司老板们摩拳擦掌,海内外60多名记者早已拉开阵势。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全国17个城市的市长,以及28名香港企业家和经济学家也到场观摩。

  下午4点30分,拍卖会正式开始。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局长的刘佳胜亲自主拍。“本地块拍卖底价200万元人民币,现在,拍卖开始。”刘佳胜话音未落,会场纷纷亮起竞价牌。

  “200万、210万、250万……”转瞬之间,竞价飙升至390万,会场内突然出奇地安静了下来。“400万!”“哗!”场内掌声雷动。此时,竞价者只剩下三家。数轮之后,竞价升至520万元时,骆锦星站起来,高高举起11号牌,“525万!”。

  “525万第一次,525万第二次,525万第三次,成交!”刘佳胜一槌定音,整个拍卖过程持续了17分钟。然而,这一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人们足足等待了38年。

  促成修宪打开土地禁锢

  深圳石破天惊的“第一槌”震惊了国内外。外电纷纷评论:“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这是新中国空前的壮举,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里程碑”。

  1987年10月,深圳市政府修改了《深圳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将原来“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的条款改为“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抵押”。同时更名为《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12月29日通过了这一条例。

  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82年版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作了修改,将禁止出租、转让土地的条款删去,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0多年来,土地有偿使用,既盘活了土地价值,又积累了建设资金。这项重大改革,还催生了中国又一支柱产业——房地产业,加速了城市化进程,促进了经济社会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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