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于前几天遵义持续暴雨,使杭瑞高速路绊水镇境内第七标段施工时挖下的大坑蓄满了水,深近3米。7月15日,当地陈姓小男孩放牛路过此地,不慎跌入水坑,由于不会游泳,小男孩溺亡。事后,通过排水,才打捞起了小男孩的尸体。
事发后,死者家属与施工方发生纠纷。死者家属认为,大水坑周围没有警示标志或护栏,使得该小男孩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跌入其中丧命,对此,施工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施工方承认有过错,但认为这样的过错并非主观故意,因为大坑原本不是用来蓄水,只是山洪暴发导致这一次生地质灾害,而因为时间仓促,施工方还未来得及采取防护措施便发生了此次事故。
7月17日,经绊水镇政府组织施工方与死者家属调解,施工方答应赔偿死者家属12万元,但死者家属认为赔偿偏低,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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