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律师说法 车站有责任 赔偿无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11: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山东天颐临律师事务所柴律师表示,乘客过安检的目的是出于火车站对安全管理的需要,而安检就是通过相关设备对放入其中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本身就是一种管理行为。火车站录像不清楚,甚至在入口没有摄像头,这些都是因为管理不到位,火车站有着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他说,乘客财物上了安检线时,安检人员应该保证受检物品的安全,受检物品被盗或丢失,车站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该如何赔偿,目前尚无法律依据。 (孟艳)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