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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怀重型β地中海贫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13: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广州将把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3000元。

  有关通知明确,经广州市社会保险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病人,在本市社会保险指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病人进行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相关医保目录范围。其中,属于乙类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包括一次性医用材料),参保人员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调整为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病人进行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对应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执行。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300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参保病人进行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记账,每月汇总后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的医疗保险统筹区,也将按照此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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