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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狗咬伤被迫流产获赔500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14:4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蕾 通讯员杨梅)身怀六甲的庞女士被邻居家的狗咬伤被迫流产,而此前庞女士已经流产四次。记者上午获悉,顺义法院认为此次流产给庞女士形成了精神压力,造成了精神痛苦,因此判决狗主人赔偿庞女士医疗、精神抚慰金人民币共计5000余元。

  庞女士向法院起诉称,2009年9月25日,庞女士的妹妹与被告韩先生夫妇因琐事在小区内发生口角,两被告所饲养的狗不知从哪冲出来,将站在一旁的庞女士的腿咬伤,因注射狂犬疫苗,庞被迫做了流产手术。庞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交通、误工费9000余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

  韩某夫妇则称,事发当晚,他们牵着狗回家时,被庞女士及家人叫住,并遭到无端打骂。庞女士的一名家人还拿铁器不停地向狗挥舞、打骂。当庞女士冲到他们面前时,已被激怒的狗出于自卫,才咬住了庞女士的左小腿。

  顺义法院认为,由于韩先生夫妇对所养的狗管理不当,将在妊娠期的庞女士咬伤,对此韩先生夫妇应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庞女士被狗咬伤正系妊娠期间,此前,庞女士曾四次流产,担心胎儿受到影响显而易见,形成了精神压力,造成了精神痛苦,应予以精神抚慰。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韩先生夫妇赔偿原告庞女士医疗、精神抚慰金人民币共计5000余元。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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