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雪洁)拍下手机充值卡,谎称已经付钱让卖家发货,如果卖家稍有疑虑,就假扮“交易在线纠纷处理员”,声称要“封店”,20岁的陈海洪与两名同乡设下连环计,骗取了1.8万余元的手机充值卡。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海洪、陈锦龙、陈原光有期徒刑9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9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陈海洪伙同陈原光、陈锦龙在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一网吧内,登录淘宝网,利用事先注册的“卡卡推广”、“交易在线纠纷处理员”等账号,以购买手机充值卡为名,假扮淘宝网纠纷处理人员,分三次以同样手段诈骗三名经验不足的淘宝网店主,骗取价值1.8万余元的手机充值卡。 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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