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记者今天获悉,天津市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法销售“伟哥”价值400余万元,该公司被宣武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12万元,两名公司负责人均被判处缓刑。
2008年,天津市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刘某与龙某共同商议,在宣武区销售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万艾可、西力士等药品。该公司被查获后,从其公司收缴上述药品20种,按市场同类产品价格计算,合计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
宣武法院判处天津市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12万元。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龙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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