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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年无“性福” 妻子素要10万精神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16: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许昌7月19日电 (记者 周梅媛)结婚一年多,丈夫一直躲着妻子,不愿意其与过性生活。苦闷不已的小芹经多方了解,才得知丈夫婚前就有性功能障碍,愤怒不已的小芹一纸诉状将丈夫小东告上法庭,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许昌市法院获悉,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小芹与小东相识,交往几个月后,双方对彼此都较为满意,便于2009年4月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当时两人因没有房子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居住在一起。两人登记后不久买了房子,并对婚房进行了简单的装修。2009年5月,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可是,结婚以来,两人虽然同睡在一张床上,但丈夫始终以各种理由不愿与自己亲热,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0年。

  7月16日,苦闷的小芹一怒之下将丈夫小东告上法院,小芹称,丈夫婚前明知自己有性功能障碍,无法与其过性生活,但他一直隐瞒,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要求法院判他们的婚姻无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合理分割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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